2021年上海中考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通知》,2021年上海考试报名对象和报名条件具体如下
申请人和申请条件。
(一)具有市常住户口的应届三年级学生或18岁以下(200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以前的中学毕业生、毕业生可以在学籍学校(或原中学毕业学校、下同)或户籍所在地区申请。
(二)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非市常住户籍学生可以在市参加招生
1.学生父母方面在有效期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积分达到标准分数的同时,本人为持有有效期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应届中学3年级或18岁以下市中学毕业生,可以在学籍学校或学生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上登记住所的地区。
2.学生父母方面和本人在有效期内持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学生属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市户籍留学者持有外国护照的孩子,学生可以在市应届三年级或十八岁以下市过去的中学毕业生,在学籍学校所在地区申请。
3.学生父母方面现属市常住户口(其中现属市常住户口为学生继父母或养父母的,应依法与学生建立养育关系或养育关系连续3年)的市应届初中3年级学生或18岁以下去的中学毕业生(过去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2020年市的应征资格),可以在学籍学校所在地区应征。
符合这样的学生必须持续3年市中学学籍的学生本人在有效期内连续3年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者在有效期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地址与现在市常住户籍父亲(或母亲)的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4.学生父母方面是上海高中、科研机构博士后移动站(工作站)的人员,学生可以在应届初中三年级或18岁以下市内的过去中学毕业生,在学籍学校或设立站的地区申请。
5.学生父母一方为市政府合作审查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包括地级市)政府驻上海事务机构的相关人员,学生可以在市应届三年级或十八岁以下的市过去的中学毕业生申请学籍学校所在地区。
6.学生属于上海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永久居民身份,市应届三年级或十八岁以下市过去的中学毕业生可以在学籍学校所在区申请。
7.学生经市政府华侨认定华侨身份,为市应届三年级学生或18岁以下市过去中学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申请。
8.学生为了在上海定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以在市应届三年级或十八岁以下市过去的中学毕业生申请学籍学校所在地区。
(3)学生是过渡期间锁定名单的大屯、梅山、鲁矿后方基地(以下简称后方基地)员工的孩子,是应届三年级以下的过去中学毕业生,可以在相应的后方基地申请。
(4)持有有有效签证的外国护照,在市内合法居住的18岁以下的学生,在市内高中阶段继续升学的话,可以在学籍学校所在地区申请。
持有外国护照的学生参考市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报名地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统一安排入学。
(五)市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市应届中学毕业生来上海的人,根据转移儿童的招生条件另行通知。
(六)符合第一(一)项的市特殊教育学校(包括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应届三年级残疾学生和市中学随行学习的应届三年级残疾学生,可以参加市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包括普通中等职业学校附加特殊教育班,同行)招生,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市中学随学的应届中学三年级残疾学生,如果确实需要参加市中学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必须在2021年3月7日之前向学校申请,通过上海市特殊学生教育评价中心(以下简称市特殊教育评价中心)组织的评价。
